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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柏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sbxsfj -/2023-0228001 公文目录:法治政府建设 发文日期:2023年02月28日 文章来源: 文  号: 成文日期: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2年,双柏县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州、县党委的领导下,坚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抓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保障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双柏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制定了《双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各2次。三是始终坚持每年3月1日前,县政府向州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根据《中共双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双柏县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县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及时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议2次,对230项任务指标进行分解并开展了创建工作,11月完成争创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佐证资料的系统上传并通过第三方评估。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其履行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年内对县、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查2次。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大比拼和年终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对法治建设情况开展督察考评,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较多的1个乡镇进行提醒谈话,1个部门进行工作约谈督促整改。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县政府办于2022年9月28日印发《双柏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依法照单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1项,其中,承接中央层面设定在双柏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39项,云南省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2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类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保留169项、取消12项,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和企业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 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71项。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际办理时限不超过3个工作日,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流程实现了“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编制并对外公布全部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制度,全面清理40个单位权责清单,规范行政职权5885项、责任事项46487项。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清单之外一律取消。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实现职能部门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全面梳理规范现有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压减重复或不必要检查事项。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严格依法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机制。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编制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13个行政执法部门编制了涉及5个清单内容事项共计590项(其中:首违不罚事项清单73项,不予处罚事项清单136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264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00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清单17项),包容审慎监管促进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全面清理企业收费、摊派事项和各类评比达标活动,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活动。

5.优化公共服务。政府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实行“一网、一门、一次”。制定并落实政务服务标准和规范,完善首问首办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告知承诺制、容缺受理制等制度。大力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深化“全程网办”,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窗口。设置“办不成事”窗口,由县处级领导定期坐班破解难题,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建立了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等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督办、办结反馈。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工作,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长效机制。2022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9件。二是坚决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严格执行《双柏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实行法制机构初审、法律顾问把关、集体讨论审定“三必经”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会议讨论或作出决定,对决策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责任。三是严格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制度,全县21家党群部门、28家政府组成部门、5家具有行政执法权单位聘任法律顾问100名,8个乡镇党委政府聘任法律顾问20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2022年法律顾问审核各类涉法文件、合同91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20份,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500多条,有力保障了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有效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改进执法方式,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二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把“三项制度”工作列入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结合推进“放管服”改革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和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绘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程序的流程图予以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职能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为确保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及时对全县各类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进行公示公告。我县共有行政执法主体42个,其中乡镇8个,县级部门34个。以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和考试系统为载体,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统一监管制度,9月28日至30日组织培训执法人员304人,其中252人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网上考试,考试通过率87.7%。现持有有效执法证人员950人。行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354台,在双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执法信息426条。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三是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机制自行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接受州案卷集中交叉评查2次,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全州10县市综合排名第三。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次。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政府主动接受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回复率达100%。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真办理落实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

2.加强行政监督。政府内部权力制约体系形成,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监督机制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主动公开并适时更新政务信息,2022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9664条,受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571件次、受理网站留言123件次,办理依申请公开2件,回复办结率达100%,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六)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职责,及时化解行政争议。积极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2022年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双柏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设立了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待室、听证室、档案室各一个,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已办结7件,办结率达100%,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二是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2年以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1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均已按规定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达100%。三是完善联调工作机制。通过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积极参与信访问题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组织诉前调解144件,行政调解9件;组织人民调解771件,调解成功763件,调解成功率98.96%。

(七)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机制。健全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人员培训、信息发布制度,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流程。

二是加强应急救援和保障工作。强化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经常或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全年共开展各类应急演练9场次。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始终坚持尊重和重用法治人才用人导向。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把高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2.强化对干部法治教育培训考试考核。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学习内容,列入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必修课。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期。组织领导干部参与人民法院庭审活动14人次。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举行宪法宣誓活动2场次。组织全县国家公职人员开展学法和考试,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制度,全年组织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4场次。

通过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升,政府职能有效转变,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场活力有效激发,有力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乡镇和单位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全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有差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力不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有差距。二是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基层基础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基层普法宣传教育、综治维稳力量还比较薄弱,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精细化、精准化不够,资源整合联动不足。三是法制机构人员力量薄弱。专业法治人才培养有待加强,法制机构及队伍建设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双柏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抓好《双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的落实。按照国务院、省《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纲要和州、县规划精神,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纲要》《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对照《双柏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举措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四)依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对乡镇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确保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坚持“立改废释”并重,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联合执法,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整合执法主体,解决多头执法、交叉执法等问题。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适时开展关系民生的专项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部门改进执法方式,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制度,定期对县内行政执法主体进行审核确认并向社会公告。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组织培训、考试,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提高政府依法监管和服务保障水平,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七)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和社会矛盾纠纷,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把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与推动全民普法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行政执法和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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